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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多媒体报告厅使用需知
2021-11-04 09:31   审核人:


1.博闻厅(原一号报告厅)多用于各部门进行大型会议及讲座,尚艺厅(原二号报告厅)多用于各部门、各班级进行活动。

2.需要申请使用多媒体报告厅的个人或部门,须先向申请人所在部门领导提出申请,经申请人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同意后,由申请人提前一周将申请书送至图书馆,由图书馆老师安排填写《多媒体报告厅使用情况登记表》及报告厅使用时间。

3.报告厅使用方在使用前应熟读仪器使用说明书及操作台的操作说明,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。如有问题,应及时联系图书馆老师进行处理。

4.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规范步骤进行操作,时刻注意仪器运转情况,一旦有故障应及时与图书馆老师取得联系,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。若当时不报告,事后发现由使用部门或个人承担所有责任。

5.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改动所有仪器设备的连接线,不得移动或拆卸任何设备仪器。

6.报告厅使用方请自备一次性纸杯、茶叶以及礼仪人员。

7.报告厅使用方请自备电池,如进行讲座需准备南孚7号电池(根据会议时间最少4节);如举行活动需准备南孚5号电池(根据活动以及话筒组数定)。

8.使用结束后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,整理好仪器设备,报告厅卫生由活动组织部门在活动结束后统一打扫,恢复会前原貌。未按要求整理会场的个人或部门,由图书馆暂停该部门对多媒体报告厅的借用权。

9.如多部门在同一天申请使用报告厅,时间上产生冲突,按照先申请者先使用的原则执行。

10.申请部门应安排会场管理和执勤人员,并需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同申请登记表一并交于图书馆。

11.图书馆内严禁一切烟火,违反者未造成后果的罚款50元,罚款交于财务室,否则无限期停止违反者所在部门对报告厅的借用权利;违反者造成严重后果者,按照损失程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求其相关责任。

12.报告厅墙体禁止一切装饰,如发现申请部门用胶带等在墙体张贴装饰品,一经发现将延期申请部门使用报告厅,同时申请部门要负责及时清理墙面卫生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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